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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纯玩>苏州拙政园、周庄水乡【日景+夜景】一日游(天天开班)  新品
产品编号:1021517
苏州拙政园、周庄水乡【日景+夜景】一日游(天天开班)
苏州拙政园、周庄水乡【日景+夜景】一日游(天天开班)
 360 元   起价说明         满意度:100%
旅途天数:1天其他相关产品    |    建议提前1天以上报名
出发交通:空调旅游车    |    返回交通:高铁
行程概览:暂无
请选择出游日期
2024-12-23(周一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24(周二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25(周三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26(周四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27(周五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28(周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29(周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30(周一)出游:360元/人
2024-12-31(周二)出游:360元/人
    
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
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
行程特色
行程安排
第 1 天  

08:30(参考时间)无锡火车站泰山饭店大厅集合出发。

09:20(参考时间)抵达苏州姑苏区苏站路27号换乘。

09:30(参考时间)乘坐旅游大巴前往景区(约15分钟车程)。

09:45(参考时间)游览中国四大名园之一、中国文化遗产——【拙政园】(80元已含,约60分钟)江南园林的代表,苏州园林中面积最大的古典山水园林,是苏州四大古名园之一,也是苏州园林中最大、最著名的一座,被列入《世界文化遗产名录》,堪称中国私家园林经典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国家5A级旅游景区,全国特殊旅游参观点,被誉为“中国园林之母”,一九九七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。

12:30(参考时间)前往饭店安排午餐(餐费自理)

14:00(参考时间)乘坐旅游大巴前往周庄(约1小时车程)。

15:30(参考时间)抵达水乡古镇周庄(100元已含,游览时间约3小时),乘坐周庄景区接驳旅游巴士进入周庄景区。

参观游览中国第一水乡,首富沈万三的私人宅——【沈厅】,著名的钥匙桥——【双桥】,古镇桥与楼联袂结构完美的独 特建筑,史上最古老的桥——【富安桥】,【外婆桥】等。

17:30(参考时间)景区自行用晚餐50分钟(餐费自理)

18:30(参考时间)游览周庄仅存的少量明代建筑之一的【张厅】,自由活动,游览周庄小桥人家,【传统工艺文化街】可静静观赏水乡古镇的老风貌老生态老文化老风情。

20:00(参考时间)周庄旅游结束,乘车返回苏州平齐路莫泰168酒店。

21:00(参考时间)抵达苏州后我社工作人员安排换乘高铁返回无锡,结束愉快行程。


(以上时间仅供参考,具体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)
友情提示:游客在旅游途中不得中途下车,请游客积极配合!

费用说明
费用包含

1.用车:空调旅游车
2.门票: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
3.用餐:自理
4.导游:全程优秀导游
5.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

费用不含

1、用餐自理(如需导游代订,最低30元/人/餐起)

2、“费用包含”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

预订须知

游客在旅游途中不得中途下车,请游客积极配合!

温馨提醒

1、此行程单供游客参考,签章后作为《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》的组成部分;
2、此线路为散客拼团,先来先坐,请游客准时上车否则过时不候,产生的座位费不退,请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导游出团前通知有关事宜; ;出团带好有效身份证;
3、本行程价格为散客拼团综合优惠报价,已按照证件分类报价,特殊证件不再享受其它优惠,儿童、老人军人等请按老人、儿童报价报名参团!
4、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、购物点,否则视为违约,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,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
5、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,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、顺延或提前终止时,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,旅游费用多退少补; 
6、游客如出团后临时需要导游帮忙代购服务,请提前填写《代购服务申请书》,未填写《代购服务申请书》而直接将钱给予导游代订、代购的行为,本旅行社视游客和导游严重违约,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,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;
7、请在报名时提供精准的姓名、电话等联系方式,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20: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,如未及时得到联系,请垂询紧急应急电话:0510—82726188
8、此散客线路如遇拼团途中经停苏州,回程时中途经停苏州拙政园停车场,团队为散客拼团,若有等人、等车、换车现象要求提前送回不在我社考虑范围,敬请游客谅解及配合,谢谢!!!。
9、游客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携带儿童、及自身财物安全。如因游客在晚上自由活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,与旅行社无关;
10、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恶劣天气等突发故障延误,造成损失我社不负责赔偿;
11、按照《旅游法》的规定,在旅游期间,导游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、购物点,都是违法行为,游客应坚决抵制,不要参与和配合,如发生游客参与和配合导游加点的行为,视为游客违约,旅行社可解除与您的旅游服务合同,且不退还任何费用。后续产生的任何争议,旅行社也均不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;同时,旅行社因此受到的处罚和损失,将全部由您承担。
12、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!!!
13、游客在外如有质量投诉,请即拨打质检、投诉电话0510-82726188,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解决,旅游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拦车、霸车、霸机等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;一旦发生,旅行社可解除与旅游服务合同,且不退还任何费用;由此给予其它游客造成的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;同时旅行社将依法追究因之而造成经济损失,包括且不限于相关人员的交通、住宿和差旅费、律师费等。
14、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《意见反馈表》,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,由游客和导游签字,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,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,有权不予以处理。